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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商品条形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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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商品条形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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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条码打印软件导入excel表的时候,一般情况下软件会自动读取Excel表中的相关信息,但是也会碰到特殊的情况,excel表导入不到条码打印软件中。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步骤如下:

在条码打印软件导入excel表的时候,有的时候Excel表导入不进去,软件没办法读取Excel表中的相关信息。这是Excel表格式的问题,Excel表不是标准数据库,格式比较多,在导入Excel表之前我们需要先清除一下格式(边框、合并单元格、加粗、颜色、公式等都属于特殊格式)。首先我们将excel表中的每一列先复制到一个TXT文本中,然后将Excel表中的单元格格式设置成"文本",最后再把TXT文本在中的信息复制到Excel表中,这样就是统一格式了。清除格式之后,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中的"数据库"设置按钮,弹出数据库设置对话框,点击"添加-Excel数据源"。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时候会遇到.csv。它用excel打开后样式和Excel是一样的,但是名称后缀名不是".xlsx"而是".csv",这时在添加Excel数据库时就不能选择Excel,而是要选择第一项"TXT文本数据源(文件)",就可以导入".csv"格式了。具体操作可以参考条码打印软件Excel数据库导入的注意事项。Excel清除格式之后,在导入到条码打印软件就可以正常导入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下载条码打印软件,动手尝试一下。

二维码,又称二维条码,最早起源于日本,它是用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用于记录数据符号信息。在代码编制上,利用构成计算机内部逻辑基础的“0”、“1”比特流概念,使用若干与二进制相对应的几何形体来表示文字数值信息,通过图像输入设备或光电扫描设备自动识读,实现信息自动处理。二维码在现代信息时代越来越受欢迎,生活中各个地方都能看见二维码图案及其标签的存在,我们只要拿起手机轻轻一扫,就能够知道产品的详情,进入相关网站了解公司情况,能够快速下单、寄件、跟踪、宣传推广,它能够储存信息并传递信息,还能够防止不法者的伪造。二维码这种信息存储方式可以保存比邢台条形码更多的信息,所以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二维码因高信息量及低成本因素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那么在印刷二维码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颜色对比和套准二维码可以是单色黑,也可以是多色叠印的。影响二维码印刷质量的因素主要有颜色对比和套印误差。印刷品二维码的颜色对比度不够会影响手机软件对二维码的识别。二维码印刷符号的光学特性要求:为了识读可靠,印刷后,条形码中的线和空应有明显的反差,其空的反射率应尽量大,而线的反射率应尽量小。要注意的是制作二维码时,不能添加底纹,防止出现对比度不够影响读取的情况。套印误差主要指彩色二维码。印刷时必须保证二维码整齐清晰。通常我们规定套印误差(主色调与图片的套印误差)的最大值应小于或等于最窄线条形码标称宽度的0.4倍。建议二维码用单色印,这样就不存在套印问题。

2、印刷丢失部分元素印刷时,要注意印版上不能丢失元素,以免造成二维码读取困难。

3、印刷墨色问题要控制二维码符号尺寸误差,在印刷中关键要控制好墨色和印刷压力,保证二维码条纹准确还原。保证必要的墨层厚度,不出现压力偏小或墨色不足产生的条纹不实;不出现压力偏大或油墨产生的条纹扩散。

4、二维码打印的介质扭曲或反光导致扫码软件无法识别。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推广商品条码使用,促进商品流通信息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制、印刷及其应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的,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列入信息化建设内容,逐步建立并实施产品质量跟踪和追溯制度。第五条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是全市商品条码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条码的组织、协调、推广和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日常管理。第六条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重庆分中心(以下简称重庆分中心)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市的分支机构,其具体职责是办理商品条码的注册、备案审核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第七条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预包装产品的生产者应当使用商品条码。鼓励其他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自愿使用商品条码,加快商品流通与服务贸易的信息化发展。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八条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第九条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向重庆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也可以向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送交重庆分中心。第十条重庆分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重庆分中心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取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第十二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重庆分中心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三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时,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重庆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到重庆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系统成员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前款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五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重新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第十六条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系统成员应当自发现遗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分中心提出补办申请。重庆分中心接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确属遗失证书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第十七条商品条码服务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企业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编制、印刷第十八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在编制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商品条码编制情况报送重庆分中心备案。第十九条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生产者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将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送交重庆分中心,由重庆分中心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并不以自己名义在境内销售产品的商品条码除外。第二十条集团公司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需要使用集团公司开发、生产、管理的统一品牌同类产品商品条码的除外,但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将授权委托书等材料送交重庆分中心,由重庆分中心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第二十一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相关备案文件,并复印存档,存档期限为2年。委托人不能出具《系统成员证书》或者相关备案文件的,印刷企业不得承印。第二十二条印刷企业应当具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第二十三条印刷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系统成员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商品条码原版胶片质量。

第四章应用和管理第二十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二)卷烟;(三)药品、医疗器械;(四)日用化学品;(五)儿童玩具;(六)家用电器;(七)汽车、摩托车配件。前款规定的标注商品条码的产品类别需要调整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五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将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冒用商品条码或者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等其他形式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二)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三)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七条销售者应当履行商品条码查验义务,发现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拒绝销售。第二十八条对已经标注商品条码的商品,销售者应当直接使用商品条码。销售者需要在本单位内部对再加工、分装或者不规则包装的商品使用店内条码的,应当根据国家标准编制。第二十九条重庆分中心应当建立商品条码查询系统,及时公布注册、续展、变更、注销和备案的商品条码、境外注册条码的情况等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厂商识别代码变更、注销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条码的编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系统成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印刷企业未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相关备案文件,并复印存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印刷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在生产的预包装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系统成员将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冒用商品条码或者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等其他形式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的;(二)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三)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销售者未履行商品条码查验义务,销售的商品有违法使用商品条码行为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和物品编码机构从事商品条码工作的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预包装产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产品。厂商识别代码: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店内条码: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移动计算应用正在逐步应用于交通物流企业的业务链及其行业运行环境:包括从制造商到运输服务商、批发商、零售商和客户这一流程以及反馈信息的逆乡向过程;在业务活动的每个环节,如交货码头、制造产地仓库、起运码头、运输车辆、分销渠道、合作者、经理,乃至最终客户,企业的移动解决方案无处不在;它将人群和流程与他们所需的实时信息连接起来,管理企业资源或资产,提高操作效率、降低差错率、提升客户满意度和销售业绩。在大型商业企业领域,“采集、移动和管理”的企业移动理念同样适时地将产品、管理者、空间和时间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实现了数据的高度管理。而随着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企业的各种信息逐渐汇聚为一种数据流的方式。相应地,信息的采集分析也就形成了采集——分类——存储——转换——传递——加工——生成新数据的完整过程。为了使读者对移动计算的各个分支部分有更直观的认识,上海朗风条码选取了一些案例加以展示。

(一)海尔数据采集与分类场景海尔集团在全国建有42个配送中心,这42个配送中心构成了海尔集团服务市场和客户需求的重要物流网络。为确保配送中心实现高效运转,并为管理系统提供及时、准确的物流数据,海尔全面应用便携式数据终端设备,在配送中心的入库、出库、盘点、移库等作业环节,实现了高效、准确、及时的数据采集和管理功能。在配送中心的入库作业环节,数据终端从主机系统下载有关的入库数据后,操作人员通过在数据终端上输入相应的入库单据编号,便可获得详细的入库数据,具体包括入库产品条码、单位、数量等。操作人员通过对实际入库产品条码的扫描,并将实收数据与应收数据核对,实现了对入库数据的高效采集和流程控制功能。最后,数据终端上采集的数据被上载到主机系统中,供物流管理系统作进一步的处理和分析。在配送中心的出库作业环节,在数据终端下载主机系统的出库数据之后,操作人员在数据终端上输入相应的出库单据号,便可获得当前批次出库的产品条码和数量。依据数据终端中的出库数据,操作人员可实现对出库产品的扫描、核对和确认,从而实现了对出库作业的严密管理。最后,数据终端的实际出库数据被上载到主机系统中。在仓库盘点作业中,在数据终端下载由主机系统生成的盘点数据之后,操作人员便可在数据终端的操作提示下,对库存商品进行逐项扫描、清点和确认,待盘点数据上载到主机系统之后,便可获得库存的盘点差异数据。在库位移动作业中,待数据终端从主机系统下载移库指令后,操作人员便可在数据终端的操作指示下,将某个库位的商品转移到目的库位,待所有移库操作完成后,再将数据终端上载至主机系统,实现移库作业的确认。

(二)仓储企业数据存储与转换场景仓储企业是移动计算技术最大的潜在行业用户之一,我们就以具体的货物从装车到入库作业为例进行描述。首先,操作人员通过扫描或手工输入装车单据号,通过无线数据终端实时提交到后台主机的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便实时将装车单据的明细数据发送给无线数据终端,具体包括产品编码、产品描述、送达方、应发数量、单位等。然后,操作人员根据这些详细的装车数据,开始扫描待装车产品的条码,并通过无线网络与管理系统进行实时通讯,以对装车产品进行核对。当操作人员将扫描完毕的一批产品装车后,便可通过无线数据终端向后台主机的管理系统进行实时提交,从而使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装车产品的实发数量、扫描开始时间和扫描结束时间,并进行进一步的统计和处理。当货车将货物运到仓库的时候,库存控制人员首先必须检查货物的详细资料;然后,将它输入我们的管理系统;管理软件为每件货物生成一张具有惟一识别编号的条码标签;同时,为它准备了一个空闲的货架。接着,通过车载计算机通知叉车司机,将货物存放到预定的货架上;叉车司机在收货处用扫描系统为货物生成的条码标签;然后根据计算机屏幕上给出的提示信息将货物运送到指定位置。每个货架上都有一个惟一标志该货架的编号,在货物上架前,叉车司机还必须输入货架的编号和系统提示的位置相匹配,最后,货物被安置在指定的货架上,系统最终确认这个货物的入库操作完成。”库存控制员还可以通过无线网络和叉车司机进行交流,当散货商品库存量小于安全存量时,库存控制员可以中断当前的提货操作,强制叉车司机补足散货库存。反之,如果叉车司机发现库存或库位发生错误,可以通过无线网络立即通知库存控制员加以解。这种基于无线数据终端的作业管理系统,便于后台主机系统根据实际作业进度,安排工作任务,实现对资源的统一调度,实现了物流管理和运作的最优化。

(三)UPS数据传递场景UnitedParcelService(UPS)是世界最大的包裹递送公司。为了保证它在快递业内速度、便捷性和可靠性等各方面的优势,UPS启用了以移动计算技术为基础的新型交付系统。UPS的驾驶员都配备手持数据终端,称作DIAD(交付/驾驶员信息获取设备)。在车内,DIAD放置在一个名为DVA(DIAD汽车适配器)的智能支架里,该支架与通过网络传送数据的无线调制解调器相连。一旦到达客户处,驾驶员就将DIAD从DVA上取下,并用DIAD内置扫描器扫描每个交付包裹上的条形码。收集到的信息包括托运人编号、服务等级和包裹跟踪编号。驾驶员还要输入与这次交付相匹配的代码。这个代码甚至包括交付活动在建筑物内的详细位置,例如接收区域。为了核实交付,驾驶员会输入包裹接收者的名字。一旦日后要对这次交付进行查询,客户将被要求提供接收者姓名。司机回到车上便把DIAD放到DVA上,数据即通过网络传输到UPS主机。几分钟内,包裹编号、数据、时间和客户姓名就会更新到中央数据库并提供给全世界的客户。短短几秒钟后,发运人便可通过ASG的在线系统或互联网上看到自己的货物已运抵目的地。

(四)华联超市数据加工并生成新数据场景上海华联超市有限公司是全国规模最大的国营超市连锁集团之一。为了发挥连锁超市集约化经营的优势,上海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以上海为中心开展了配送中心的业务,将集中采购、集中管理、集中调配集约化经营集于一身。一个大规模的物流中心,自然免不了会需要到库存商品的盘点工作。物流中心的盘点是一项规模庞大的工作。在盘点过程中,仓库工作人员首先扫描货位条码,通过主机查找到存放于该货位上的所有商品清单;随后,逐项扫描商品条码并对该商品进行清点。清点后的数量通过无线网络直接发送给主机,并更新主机的数据库系统。由于盘点过程采用了实时处理方式,因此在盘点过程中,配送中心的配送作业依然能够正常的进行。既能够保证库存数量的正确,同时,又能够确保对配送顾客的商品供给。在实时处理模式下,收货员只需要扫描商品条码,主机便会承担所有的搜索、查询和显示工作,收货员可以从手持终端的屏幕上了解到有关该商品的所有信息和定货资料,在完成质检和数量清点后,通过手持终端向主机发送确认命令。实时处理模式的优越性还体现在入库商品的定置管理中。由于配送中心的货仓是一个由计算机进行仓位控制的体系,因此,当仓库工作人员在将商品安置在货架上之前,必须通过主机获取有关该货位的商品存放资料信息,在实时模式下,仓库工作人员扫描货架上的条码,就能从主机得到目前存放在该货位上的商品,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详细资料,以便确定该货位是否能继续堆置商品;同时,根据收货员输入的进货商品数量,决定新的商品在仓库中的货架位置,货位空间等。查询过程采用实时处理模式的另一个好处是:避免了商品的错位堆放。当工作人员扫描商品条码时,如果发现该商品堆放在不恰当的货位,主机会向工作人员要求将商品重新堆放并提示正确信息,从而保证了库存商品的定置管理;有效的实时管理极大地减少人员来回确认系统信息与货物信息的一致性,对于流量较大的物流中心极为有效。配送管理保证了物流中心以最有效的方式为配送顾客提供配送服务。由各个顾客提交的定货单经由总部的中心计算机传递给物流中心,物流中心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后,需要对各个顾客的定货要求作出协调安排(因为有可能发生供应商供货数量不足的情况),根据库存商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安排商品的配送。在配送过程中,配送人员首先扫描代表各个顾客的标志条码,主机将针对该顾客作出的配送安排显示于手持终端屏幕上;然后,操作员逐项扫描商品条码,根据该商品条码,主机系统作出统筹安排(如查找库存商品中最早生产的商品,根据先进先出的配送原则安排),将该商品在仓库中的存放货位通知操作员,操作员根据系统安排的配送数量提取商品,完成一种商品的配送过程。配送人员在完成所有的工作后,向主机提交打印请求(如果系统发现遗漏了一些商品,会实时地提醒操作员),主机将针对各个门店的配送单通过有线网络传递给打印机。由于采用实时方式操作,从发送打印请求到主机驱动打印机工作这一过程可在瞬间内完成;如果采用批处理方式,操作员必须将数据回送到主机后才能打印配送单。毫无疑问,这种实时处理方式大大缩短了配送车辆的等候时间,保证了配送过程能最快最有效的完成。

(五)江苏邮政物流中心解决方案现代化的邮政物流配送中心除了具备自动化和省力化的物流设备和物流技术之外,还应具备现代化的物流管理系统,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效率和效益。但快速物流网运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中始终存在着一些瓶颈问题。以江苏省邮政物流中心为例,平均每天需要录入400多票货物,每票以录入时间为1分钟计算,两台机器录入需要3个多小时,这大大延迟了上行封发的时间。而省中心接收时需要票据和实物的交接,如果发现货物出现问题则很难查出是在哪个环节上出了问题,这就影响了接收的效率。在货物投递完成之后的反馈环节,反馈人员很难在系统中录入投递到用户的确切时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江苏省邮政物流中心借助移动计算技术进行改革。江苏邮政物流中心的实施方案是把条码技术与应用软件应用在业务揽收、中心交接和投递反馈三个环节。在业务揽收环节,每辆揽收车需要配置一个PDA,揽收人员携带印制条码的详情单。揽收员填完详情单、验完货物品名之后,给每件货物贴条码,扫描货物的条码,将货物揽收完送到分中心以后,将PDA的数据导入PC机,并将所有的详情单扫描一遍、导入PC机核对,然后将详情单信息上传中心服务器。在省物流中心交接环节,由两台工业级接入点、多台手持无线数据采集终端,建立了无线局域网,并开发了相应的无线应用软件。将货物和详情单送到省中心,接货人员使用无线PDA扫描所有详情单,进行勾挑、核对、堆位等作业。在投递反馈环节,投递人员将客户签收的信息输入PDA,投递完成之后回到中心将信息导入计算机,自动完成每一票反馈工作。其最终实施成果有效地缩短了揽收、封发、集中、勾挑、核对、堆位的时间,由于采用了条码扫描和移动计算技术,使用方便,大大提高了作业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并显著降低了操作员的劳动强度。江苏省邮政物流系统的应用证明,该方案能够把准点下行发车率提高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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